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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牡蠣假冒「布袋鮮蚵」賣過萬包詐51萬!嘉義盤商涉詐欺、食安法遭起訴

嘉義布袋一名牡蠣盤商涉嫌以越南牡蠣混充「布袋鮮蚵」販售,4個月出貨逾1.2萬包,遭檢方依詐欺及違反食安法起訴。(圖/翻攝畫面)

嘉義縣布袋鎮一名王姓牡蠣盤商,涉嫌於2025年7月至10月間,以價格較低的越南牡蠣混充台灣本土牡蠣,包裝成「布袋鮮蚵」對外販售,4個月內共出貨1萬2216包,不法獲利逾51萬元。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詐欺取財罪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王男明知冬季台灣牡蠣產量較少、體型較小,市場價格明顯高於越南牡蠣,仍向上游大量購入越南牡蠣,再以不詳比例摻入台灣牡蠣分裝,並以每包約40元價格出貨給不知情的下游公司。

下游業者之後再轉售至新竹市某分銷處,並以每包72元價格、標示「台灣蚵仔(牡蠣)」及「布袋鮮蚵、產地:臺灣」上架販售。

衛福部食藥署人員2025年9月於新竹抽購5包標示為「布袋鮮蚵,產地:臺灣」的牡蠣產品送驗,經農業部水產試驗所依外觀型態、體型差異及微量元素特徵等項目鑑別後,確認送驗樣本並非台灣產牡蠣。

新竹地檢署民生犯罪專組後續指揮新竹市調查站追查買賣紀錄及交易文件,循線查出全案,最終依詐欺取財及違反食安法等罪嫌起訴王男。

新竹地檢署也呼籲食品業者,應妥善保存進貨、分裝及出貨等相關紀錄,確保產品標示與實際來源相符,不得以攙混方式假冒台灣產地販售。檢方將持續嚴查食品攙偽及產地標示不實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