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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票6千!南投農會競爭激烈 行賄40人理事遭收押

南投縣某農會代表選舉賄選,1票6000抓到了,1理事收押。(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廖志晃南投傳真)

南投縣某農會代表選舉賄選,1票6000抓到了,1理事收押。(圖/民眾提供/中國時報廖志晃南投傳真)

農漁會代表選舉雖已結束,南投地檢署仍持續偵辦賄選案件,日前獲報某農會代表候選人,以每票6000元,行賄農會會員,檢察官傳訊20名會員到案說明,其中14人分別以1到3萬元交保;當選代表及理事的劉姓被告,因涉嫌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指出,檢方偵辦農會賄選案,指派檢察官張永政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南投縣調查站、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草屯分局、集集分局組成專案小組,經研析情資並縝密蒐證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檢察官張永政、李英霆、黃淑美、黃天儀、鄭文正指揮搜索20處所,查扣選舉人名冊等相關證物,並傳訊20名農會會員到案說明,訊後認有14名會員涉嫌收賄,分別諭知以1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已當選代表及理事之劉姓被告因涉嫌違反農會法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專案小組持續調查發現,劉姓被告涉嫌於110年2月21日投票日前,以每票6000元金額,行賄高達40餘名農會會員,旋再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續於4月16日由檢察官張永政、王元隆、張姿倩、黃慧倫、張鈞翔、簡汝珊、林孟賢指揮搜索33處所,並傳訊31名農會會員到案,考量部分選民年事已高,則由2名檢察官前往現場就訊,其餘人等則由專案小組安排大巴士載送地檢署複訊,多數會員配合專案小組調查,訊後已主動繳回及表示願繳回不法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2波行動總計查扣已繳回賄款共計15萬4000元。

吳錦龍表示,農會選舉有部分選區競爭激烈,南投地檢署與辦案團隊進行熱區分析,鎖定重點深度布雷及嚴密蒐證,又依農會法第47條之4第1項規定,候選人犯選舉行、收賄罪,已當選者,其當選無效,並再次呼籲農漁會選舉有收受賄款之會員,主動至地檢署或南投縣政府警察局、南投縣調查站說明、繳回犯罪所得。檢舉賄選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的檢舉獎金,鼓勵熱心民眾,應勇於檢舉,共同締造乾淨選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