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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都第一!新北禁賣電子菸「違者罰10萬」 最快3個月後實施

(圖/報系資料照)

(圖/報系資料照)

電子菸氾濫無法可管,面臨許多爭議,對此新北市議會今(29日)下午三讀通過「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全面禁止販賣電子菸,違者最高開罰10萬元,最快3個月後正式上路,成為第一個禁止販賣及製造電子菸的直轄市。

自治條例明定規範,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否則處新台幣2千到1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任何人不得提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零組件、可供電子煙或加熱式菸具使用之物品給未滿18歲者,違者罰鍰1到5萬元。另在禁菸場所也禁止吸用、聞嗅使用或啟動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違者罰鍰2千到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