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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少子女化 行政院今拍板實施三大政策搶救生育率

行政院會今拍板放寬育嬰留停、產檢假天數等規定,藉此鼓勵民眾多生育。(圖/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拍板放寬育嬰留停、產檢假天數等規定,藉此鼓勵民眾多生育。(圖/報系資料照片)

因應少子女化,衛福部及勞動部今於行政院會向行政院長蘇貞昌報告「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蘇揆聽取報告後,同意實施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及項目、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等三大政策。

內政部統計,我國總生育率趨勢,近10餘年總生育率都徘徊在1.10至1.20間,2017年底出生嬰兒數降至20萬人以下,去年僅出生16萬5429名嬰兒。晚婚及不婚影響生育人數部分,前年婦女平均初婚年齡為30.4歲,婦女生育第1胎平均年齡為31歲,育齡婦女生育第1胎年齡逐年延後,生育胎次也會有減少趨勢,因此,政府提出「助圓夢、安心生、放心養」三項具體措施,以因應少子女化。

衛福部表示,參考醫學實證及國際作法,將現行免費提供10次產前檢查增加至14次、新增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與2次一般超音波,及調高產檢診察費及檢驗費用,以提升產檢品質,降低妊娠與生產併發症,減少孕婦和新生兒死亡。預估每年將投入12.5億元,有16餘萬孕婦受惠。

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現行產檢假為5天,未來將提升至7日,增加的2日薪資由政府補貼,不加重雇主負擔。育嬰留職停薪彈性申請部分,為鼓勵雙薪家庭父母能夠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給予經濟支持,將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使育兒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含補助)。

此外,未來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受僱者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基於雇主人力調配,以申請時「應提前預告雇主」為配套措施,使勞雇雙方在和諧關係下,共同營造友善生養的職場環境。

為降低接受人工生殖療程費用的經濟壓力,政府將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為一般不孕夫妻(至少一方具我國國籍,且妻年齡未滿45歲)。補助金額除現行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15萬元補助上限外,一般夫妻首次申請補助上限10萬元,再次申請上限6萬元,每胎最多6次,並依年齡區間及療程範圍提供每胎不同次數及成數的補助條件,預估每年投入26至32億元,嘉惠不孕夫妻2.3至2.8萬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