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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外遇不承認 還讓小王代簽子女聯絡簿

一名已婚女子不僅外遇,甚至讓小王代簽小孩的聯絡簿。(示意圖/pakutas)

一名已婚女子不僅外遇,甚至讓小王代簽小孩的聯絡簿。(示意圖/pakutas)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林姓女子在工作上認識了一名吳姓男子,2人不僅有曖昧情事,林女更趁丈夫外出時讓吳男進家門,甚至讓他幫小孩簽聯絡簿,林女丈夫得知後,怒控2人侵害配偶權,經法院審理後,獲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林女丈夫表示自己是在2017年被人告知,林女疑似和第三人過從甚密,當時因林女否認,加上考量家庭完整,因此選擇相信對方,不料相關傳言仍甚囂塵上,林女也在2018年坦承與吳男交往,也承認離不開對方,甚至在去年8、9月間跑到吳男家住,林女丈夫更指出林女和吳男曾一起出遊,還有擁抱及疑似親吻的情形。

林女丈夫也拿出林女和吳男的LINE對話紀錄,2人以「寶貝」、「公主」互稱,甚至還有驗孕棒的照片,吳男更曾表示「我要當爸了」、「懷孕不能吃冰,對妳及小孩都不好」等對話,最令人感到情何以堪的是,吳男還曾趁林女丈夫不在家時,到他家中並代替林女在小孩的聯絡簿上簽名。

雖然林女否認劈腿,指稱丈夫提出的證據並非她與吳男的對話,吳男也否認介入林女家庭,辯稱和林女只是同事關係,是林女常與丈夫吵架,基於同事情誼才出面關心,但是,確實有2人一起出遊、擁抱接吻的照片,此外,林女面對丈夫質問婚外情一事,曾多次回答「對不起」和「後悔」,顯見曾與吳男交往,法官最後審酌2人侵權情節和薪資收入後,判2人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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