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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店家「良心企業」 披薩大盜從良10年後又搶25萬元

新店中正路上達美樂披薩店5月31日發生搶案。( 圖/翻攝畫面)

新店中正路上達美樂披薩店5月31日發生搶案。( 圖/翻攝畫面)

近期游於疫情的關係,許多企業、店家,甚至是民眾本身都不太好過。在新北市從事清潔工作的仇震宇,2001年,就因為搶劫披薩店而入獄,出獄後10年一度金盆洗手,但日前就因為收入銳減,持玩具槍、水果刀搶劫新店達美樂披薩店內現金25萬元,之後雖然數次更換座車、變裝,但仍然被警方逮捕。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盜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現年54歲的仇震宇,曾在1998年至2001年期間夥同友人組成強盜集團,專挑雙北地區的披薩店下手,犯案10多起。之後被判刑7年多,10多年前因表現良好而假釋出獄,出獄後的仇震宇也金盆洗手,從事垃圾載運的正規工作,但近期因為疫情關係,收入銳減,因此讓他萌生從操舊業的念頭。

仇震宇在5月31日上午9點52分前往新店的達美樂披薩店,他先是對該店的王姓店長佯稱,店內有員工與自己有行車糾紛,要求店長出面排解。未料當王姓店長走出櫃台後,仇震宇便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玩具槍、水果刀,要求王姓店長交出店內現金,嚇到驚魂失措的王姓店長也從保險箱中取出25萬元現金給仇震宇。

得手之後的仇震宇,就用事先準備好的抹布去擦拭自己摸過的門把、手把,企圖湮滅指紋。之後便逃出店內搭乘計程車,之間還更換其他車輛搭乘,中間還3度變裝,企圖掩藏自己的行蹤。但是他還是在6月1日下午3點左右,被警方在台北車站京站百貨地下2樓給逮捕。落網時,仇震宇所劫得的25萬贓款,僅剩下4萬多元。

落網後的仇震宇表示,因為疫情關係,收入銳減,再加上積欠賭債,所以萌生搶劫的念頭。之所以會選擇達美樂披薩店進行搶劫,是因為仇震宇深知達美樂是良心企業,重視員工的生命安全,店內教育訓練時有要求員工遇到類似的事情時不要反抗,所以才會選擇達美樂下手。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強盜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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