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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醒來剩內褲「下半身瘀青」!崩潰提告 渣男:有問她舒服嗎

二審法官駁回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二審法官駁回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pixabay)

台北一名羅姓男子約女網友小婷(化名)到家中打麻將,沒想到居然給對方喝下摻有催情藥水的白開水,接著性侵得逞;小婷醒來後驚覺身上只剩內褲,大腿居然還瘀青,氣得提告。案經上訴至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無誤,維持9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羅男與小婷在微信上認識,2017年11月3日晚間先與小婷在超商碰面,接著把人載往家中打麻將、喝酒聊天,沒想到居然趁對方不注意的時候,偷偷把氯硝西泮(Clonazepam)、也就是催情藥水,加到水裡,待小婷昏迷後性侵得逞。

小婷在法庭上聲淚俱下表示,醒來後發現自己沒穿褲子,只剩下一條內褲,下半身大腿還瘀青,沒想到羅男居然還說是她自己脫掉褲子、跌倒所致;清醒後整個人頭很暈,感到不對勁,因此請救護車載到醫院去驗傷。結果出爐,果然尿液中檢出鎮定安眠藥物,且內褲上也有羅男的DNA。

不過羅男辯稱,雖然沒有經過小婷同意就在白開水中放入催情藥水,但是在性愛的過程中,有詢問「舒服嗎」,小婷都有回應,甚至還有回答「只能當朋友」,且事後雙方都有聯繫,若真的被性侵,怎麼可能還願意有聯絡。

法官審理後認為,遭受性侵害的被害人於事發後,對外表現方式本就因人而異,自不能以被害人事後表現非如一般社會所想像、設定「典型」被害人形象,即逕認並無性侵害的事實,因此不採信羅男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他9年徒刑;案經上訴至二審,法官認為羅男先前就曾犯下性侵害案件,至今仍不肯承認錯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