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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投資真詐財 橋頭地檢署聲押公司負責人獲准

橋頭地檢署偵辦一家投顧公司假投資真詐財案,對高姓負責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本報資料照片)

橋頭地檢署偵辦一家投顧公司假投資真詐財案,對高姓負責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本報資料照片)

一家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從2014年起以投資兩岸的停車場為由,以高報酬率為幌子,吸引70多名民眾投資,僅台灣的停車場就吸金達2800萬元。檢調偵破此案,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訊後,對這家公司的45歲高姓男子負責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橋頭地檢署於日前接獲情資,一家資產管理顧問公司打著投資台灣與大陸湖南停車場的名號,檢方與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台南市調查處,及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此案。

檢調經過多日蒐證,於9月29日搜索這家公司等地點,查扣相關帳戶交易資料,並通知該公司負責人高姓男子、51歲趙姓女副總、46歲業務副總邱姓男子,以及25歲高姓男助理等人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這家公司佯稱投資期間3年,期滿後可全額返還本金,但投資人於投資後2年內不得要求提前返還本金,投資期間保證支付投資人年息8%。初估僅台灣的停車場投資案就吸金達2800萬元,被害人數達70餘人。至於此案實際被害人數、詐得金額及流向,仍待專案小組清查。

檢察官經漏夜偵訊後,認為高姓負責人違反銀行法違法收受存款、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發起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且有串證及反覆實施詐騙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至於其他3人無聲押必要,分由檢察官諭知8萬至5萬元不等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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