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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豹潭帶隊師經驗不足害4死2失蹤 律師嘆:恐判不到2年

蘇姓帶隊老師疑似未注意天氣變化導致4死2失聯悲劇,現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調查中。(圖/李宗明攝)

蘇姓帶隊老師疑似未注意天氣變化導致4死2失聯悲劇,現被警方依過失致死罪調查中。(圖/李宗明攝)

「大方自然體驗營」蘇姓老師昨日帶著31名學童和學童家長赴虎豹潭上課,蘇女卻疑似經驗不足,導致6人落水意外,釀成4死2失聯悲劇,警方現依過失致死罪調查蘇女,但律師林詠善認為,過失致死罪應會成立,但通常只會「意思意思一下」,最終刑責恐判不到2年。

據了解,蘇女昨日帶著學員和學員家長出遊,但山區氣候多變,她發現天降大雨欲折返時已為時甚晚,有6人在渡河時落水,目前已有2名家長和2名學童遇難,尚有2名女學生失聯中,蘇女則被依過失致死罪調查,該營隊負責人涂淑芳和創辦人張文賢也在神隱24小時後,今下午4時許到瑞芳警分局說明。

林詠善表示,該營隊是收費課程,而蘇女屬於雇傭關係的領導人,具有注意義務,此義務應涵蓋天氣變化,且天氣變化有各種資訊可供參考,並不難預測,她若非第一次帶隊,過失致死罪有高度可能成立,但刑責應該不會太重。

「過失致死罪通常只會意思意思一下。」林詠善說,過失致死罪最重只會被判5年徒刑,但法官往往不會太苛責,此案最終刑責恐在2年內,若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大多數只會緩刑處理。

律師林詠善認為,蘇女最終刑責恐不到2年,若與家屬達成和解還有可能緩刑。(圖/翻攝畫面)
律師林詠善認為,蘇女最終刑責恐不到2年,若與家屬達成和解還有可能緩刑。(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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