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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萬灰面鵟鷹過境墾丁創新高 保七警夜逮獵鷹人

灰面鵟鷹過境墾丁數量已經有逾11萬隻,刷新歷年紀錄。(圖/取自潘孟安臉書)

灰面鵟鷹過境墾丁數量已經有逾11萬隻,刷新歷年紀錄。(圖/取自潘孟安臉書)

每年9月中至10月底,是保育類猛禽過境台灣的高峰期,其中灰面鵟鷹過境數量截至昨天為止,共有11萬4805隻,刷新歷年新高紀錄,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八大隊19日夜間執行「護野鳥反獵鷹」勤務,在屏東滿州鄉查獲1名獵鷹人,並且起出一把空氣長槍,將他依法送辦。

墾管處委託台灣猛禽研究會執行調查記錄,統計至昨天為止,灰面鵟鷹過境數量達到11萬4805隻,已經突破去年10萬362隻的過境數量,刷新歷史新紀錄。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在滿州逮捕一名獵鷹人。(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在滿州逮捕一名獵鷹人。(圖/翻攝畫面)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指出,早期有獵捕灰面鵟鷹食用情形,而在《野生動物保育法》通過後,保育觀念逐漸普及,獵捕案件逐年下降,但仍有少數民眾為了食用或變賣而獵殺灰面鵟鷹。

警方在19日夜間執行「護野鳥反獵鷹」勤務時,在屏東滿州鄉當場查獲一名莊姓嫌犯,手持空氣長槍獵捕灰面鵟鷹,自稱要食用。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呼籲,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違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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