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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妓20分鐘50元 他「精力旺盛」不想繳械…法院:算強姦

(示意圖/記者于魯光攝)

(示意圖/記者于魯光攝)

中國大陸一名牛姓應召女子,某天半夜在火車站前攬客,向一名朱姓男子兜售自己,表示可以20分鐘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8元)的價碼發生性行為,雙方也達成協議;不過,當兩人正式發生性行為後,牛女卻嫌朱男太持久,希望對方早點繳械,不料卻遭到毆打,甚至多做了20分鐘才完事;事後,法院也判處朱男強姦罪,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責。

綜合陸媒報導,朱男為21歲男大生,某天半夜在火車站外遇到應召女牛女,兩人協議後以20分鐘50元人民幣的價碼發生關係,不過由於朱男年輕氣盛,過了20分鐘始終沒有繳械,結果牛女就催促他,希望他趕緊完事,並說:「一般人都是5分鐘就結束了,有這時間她都做5單了。」

不料朱男沒有理會的意思,依然不緊不慢,牛女見狀便停止與其繼續發生關係,結果導致對方勃然大怒,打了她幾拳後又繼續發生關係,過了20分鐘才繳械投降。

牛女自覺委屈,於是打電話報警,針對這起案件,警方認為兩人的行為屬於賣淫和嫖娼,根據治安處罰法第66條的規定,應當對兩人進行行政拘留並可以處5000元以下罰款。

至於朱男毆打牛女的行為,則是構成故意傷害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於朱男強行與朱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原本前20分鐘兩人有達成共識,屬於賣淫和嫖娼,但牛女的主觀意思是可隨時改變的,因此可以構成強姦罪,如果罪名成立,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