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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簽證財力證明惹議 駐台辦公告延至明年3月實施

泰國駐台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12月9日恢復原簽證方式,新式電子簽證延至明年3月1日。(圖/泰國駐台辦公室臉書)

泰國駐台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12月9日恢復原簽證方式,新式電子簽證延至明年3月1日。(圖/泰國駐台辦公室臉書)

對於引發爭議的泰國簽證財力證明一事,泰國駐台辦事處今(5)日發布公告,為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時間,12月9日暫時恢復原本的申請方式,並於202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原公告在11月30日起,要求台灣人赴泰電子簽證,必須要提供財力證明影本,引發台灣民眾與旅遊業者一片嘩然。

泰國駐台辦事處今日政策大轉彎,在臉書發布最新公告表示,為讓申請者有充分準備的時間與熟悉作業系統,將於2020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泰國簽證線上申請作業;並於2019年12月9日起,暫時恢復原本的申請方式。

而為配合這項調整,駐台辦事處表示,於5日0時1分暫時關閉線上申請作業系統;已於線上系統申請者,可繼續按照一般流程完成作業。6日,辦事處僅受理完成線上申辦的案件。

辦事處指出,在2020年3月1日在線上申請系統重新使用前,將邀請各家與辦事處登記作為簽證代理的旅行社進行培訓作業,之後僅允許培訓合格者作為簽證業務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