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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包車上吻人夫 甜心主播挨告結果出爐

呂佳宜挨告侵害配偶權,遭判15萬。(圖/翻攝自呂佳宜IG)

呂佳宜挨告侵害配偶權,遭判15萬。(圖/翻攝自呂佳宜IG)

「甜心主播」呂佳宜2014年和傳產業的圈外男友完婚,婚後育有一個寶貝女兒。她2020年卸下主播身份,轉戰電商直播節目,怎料近日卻傳出她介入已婚陳姓男同事的婚姻,被原配抓包在車上親吻、2人互稱「老公」、「老婆」,氣得陳妻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近期新北地院判呂佳宜須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指出,陳妻以2020年8月23日的行車記錄器音檔作為證據,指控呂佳宜與丈夫在車上互訴愛意、調情,內容包括「我是很愛你的」,陳男也回應:「我也是那麼愛你,不然我不會那麼在乎你,你知道嗎?親我。」2人甚至多次發出親吻聲。

陳妻發現2人婚外情後,隨即向2人提出警告,要求不得再有來往,但她們非但未予理會,還在同年12月11日電話中親暱互稱對方為「老公」、「老婆」。陳妻控訴,呂佳宜明知道陳男已婚,卻明知故犯發展婚外情,2人更曾多次相偕甜蜜出遊,導致她身心也嚴重受創,因此控訴呂佳宜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

但呂佳宜辯稱,自己和陳男是多年搭檔,陳男工作能力突出,但因情緒暴躁、起伏甚大,讓她另找其他工作搭檔合作。不料,陳男在2020年8月工作結束,突然向她告白、下跪,且不斷以不工作控制她,甚至情緒失控拉扯她上車。呂佳宜表示,當時她害怕到嘔吐不止、多次表達要回家,但基於人身安全考量,且為求當日中午前可順利交件給客戶,才會出聲附和對方,行車記錄器也有錄到下她淒泣叫聲、哭喊要回家、喊痛聲。

呂佳宜解釋,音檔中她提及提「我想和你再一起」,是指「再繼續一起工作」,告白則是陳男強迫她發誓、按照他的意思講一遍我愛你。陳妻指控她多次與陳男出國,僅是為了公務出差行程,並非約會遊玩。

後續陳男到庭結證時也稱,上車前有向呂佳宜表白、但遭呂佳宜拒絕,「我就抓著被告叫她發誓說喜歡我、以後都聽我的、什麼事都找我做,但被告拒絕、在哭,因為旁邊人蠻多的,我就把被告拉上車」等語。陳男更否認雙方在車上親嘴,「我說過來親一下,呂佳宜有躲,那個聲音是我自己發出的聲音。」

但法官勘驗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車子停在路邊,沒有其他行人;根據呂佳宜證詞不斷指稱陳男情緒暴躁、起伏甚大,不符合其所預期即會以瘋狂脅迫方式直至被告妥協,陳男也坦承當天因被告拒絕追求而情緒激動、拉扯呂佳宜,但錄影檔卻不見陳男因呂佳宜開躲避親吻、擁抱之舉動而表示憤怒或不滿,因此判定陳男之詞不足採信,因此新北地院判定呂佳宜確實與陳男逾越一般男女社交份際,判她須賠償陳妻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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