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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輪世界/政院拍板修正《強保法》 65.3萬輛電動自行車將納管

未來免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將要求投保強制險。(圖/中時資料庫)

未來免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將要求投保強制險。(圖/中時資料庫)

行政院10日拍板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將現行免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歸類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來將強制要求現有的65.3萬輛電動自行車投保強制險,違者將開罰750元至1,500元。

目前坊間有許多無需牌照的電動自行車,是許多婆婆、媽媽以及外籍移工的交通首選,但2月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後,將電動自行車歸類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並要求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投保強制險。

「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定義為,最大行駛速度為時速25公里以下,在不含電池時,淨車重為40公斤以下,含電池車重則為60公斤以下。

金管會為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也針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進行修正,10日通過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至立法院審議,使未來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事故致使傷害或身亡的受害者能儘速獲得保證,預計將有65.3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