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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庭讓被害人坐後排 劍青檢改批司法院不尊重、不溝通

司法院對國民法官法庭的座位規劃,引發檢察官團體的抗議。(圖/方萬民攝)

司法院對國民法官法庭的座位規劃,引發檢察官團體的抗議。(圖/方萬民攝)

司法院推動司法改革的重頭戲「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施行,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上午發布新聞稿,質疑司法院把被害人、告訴人、訴訟參與人的法庭席位置於公訴檢察官、律師後排,不尊重這些訴訟當事人感受,希望司法院「導正法庭席位」,恢復原先席位設計,提供訴訟當事人獨立座位。

劍青檢改指出,司法院委託「台灣設計研究院」規劃國民法官法庭空間配置,日前完工公布定案,過程均未與各方團體溝通,對外號稱「以更舒適無壓迫感的『參與體驗』為準則」,實際上「只重法官台上體驗,不管台下訴訟參與」,將「被害人」席位挪移至公訴檢察官席位的後方,變成檢察官後方第二排,毫不尊重檢察官及犯罪被害人團體,也將「沒收參與人」挪至辯護律師的後方,變成後方第二排,導致空間錯誤配置,有害訴訟參與。

劍青檢改指出,國民法官制度的理念,核心精神在「尊重與參與」。除了尊重國民法官,也應當尊重所有參與訴訟活動的主體,包括檢察官、辯護人、被告、被害人、證人、鑑定人、沒收參加人。以殺人案件為例,被害人包括死者的遺屬,才是整個法庭活動中最痛苦,也最想見證正義,最想跟法官們說話的人,但司法院的法庭配置,並未尊重被害人,應儘速重新調整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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