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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增「第三學期」引討論 教育部同意放寬

教育部同意放寬各校自行規畫「彈性學制」,不以「第三學期」來稱呼,以免引發爭議。(圖/林志成攝)

教育部同意放寬各校自行規畫「彈性學制」,不以「第三學期」來稱呼,以免引發爭議。(圖/林志成攝)

大學是否開辦「第三學期」,近來時有討論,成功大學也在今年度大學校長會議提案,盼於此強化台灣高教與國際接軌。教育部今(13)日邀集各大學校院協進會研討這項議題,同意將放寬相關作法,讓各校自行規畫彈性學制。

成大在1月中旬舉辦的大學校長會議上,提出增設「第三學期」的說法,即便教育部長潘文忠當時允諾研議鬆綁的可行性,但此案涉及學雜費等問題,執行不易,因此各大學想法不同。

在今日上午舉行的線上會議中,出席的公私立大學協會代表還是擁有不同的意見。

據了解,高教司長朱俊彰拋出說法,即教育部無法將學期縮短,主要是擔心學生、家長恐怕會擔心,學雜費是否也得減少,因此裁決十分困難。不過,最後教育部仍是同意放寬相關作法,同意讓各校自行規畫「彈性學制」,不以「第三學期」來稱呼,以免引發爭議。

被問及訴求「第三學期」的理由,成大教務長王育民表示,現行1學分的授課時間是18小時,校方訴求能降低到15到16小時,並且將1學期18周的課時,調整為15到16個星期,多出來的時間便能規畫作為彈性學制使用,不需要將一學年硬分為上下兩學期執行。

王育民提到,上課時間縮減後,高教不僅能與國中小教育脫鉤,讓大學課程更能發揮特色,與國外大學的3個學期直接對接,也更有利於學生參與實習。

無論是稱為「彈性學期」還是「第三學期」,難免讓外界好奇,與暑修有何分別?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理事長、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解釋,暑修是針對被當的學生重補修使用,「第三學期」則是校方會新開課,境外生便有可能在春季學期入學,也就是每學期都會有新生入學。

不過,葛自祥說,私立科大校院協進會為此調查會員學校,根據回收意見來看,半數學校認為沒有必要執行第三學期制,主要考量是,學生只要修滿足夠的學分,就能夠畢業,甚至還能提早畢業,「對我們來說,沒有這樣的需要」。

對於第三學期,國立大學校院協會回應,因為會員學校意見紛歧,暫無意見說明。

教育部回應,在今日召開的「有關增列第三學期研商事宜會議」,與會學校及協進會代表表示,目前大學暑期安排暑修課程已可以達到「第三學期」的推動目的,建議放寬《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3條,授滿18小時認定為1學分之規定;經由鬆綁學期週數賦予大學辦學彈性,讓有意願參與暑修的學生,有更完整的課程參與。

教育部強調,本案後續將在不影響辦學品質及師生權益下,擬定相關實施規範,並以試點方式逐步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