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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生活費增至19.2萬 財政部推綜所稅申報6大利多

財政部。(圖/翻攝自Google Map)

財政部。(圖/翻攝自Google Map)

5月報稅季即將來臨,為因應疫情防範,財政部擬若干便民政策,包括將報稅期限延至6月底,讓受到疫情影響者可申請分期等等;此外,今年報稅也有6大利多,除調高基本生活費至19.2萬元之外,還有政府發放振興五倍券免納所得、受疫情影響執行業務者調增費用率、調高公益出租人免稅優惠、軍公教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提繳當年度免稅等。

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財政部表示,國民生活所需基本費用金額調高一萬元

,以4口之家為例,若所得、免稅額、扣除額在不變的情況下,課稅所得將減少4萬元,再按稅率5%至40%計算,等於可省下2000元至1萬6000元。

另外,今年綜所稅申報的6大利多,包括調高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增加1萬元、調高公益出租人等租金免稅優惠由1萬元增至1.5萬元,另包括政府發放振興五倍券以及疫情相關補助,全都免稅。

財政部指出,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訂定去年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9萬2000元,今年申報綜所稅時,就能享有減稅利益。而今年只要將住宅出租予符合住宅法第15條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同法第23條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自2021年6月起,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由1萬元調高為1.5萬元。

另外,對於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的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財政部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起,上述人員在職繳付退撫基金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退休金亦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部分。

考量受到疫情影響,許多「醫事人員」與「非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收入減少,使費用佔收入的比重增加,因此調增2021年度執行業務者及其他所得業者費用率,無需事先申請,報稅時符合條件即可適用。

此外,政府發放的5000元振興五倍券,以及受疫情影響,個人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相關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皆免納所得稅。

面對報稅季來臨,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則提醒,有三件事須注意。第一個重點是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至19.2萬元,基本生活費是以申報戶人數計算,同一申報戶人數越多,越有機會享受減稅利益,並於今年五月申報就適用。

第二點要注意的是,個人若出售未上市、未上櫃及非屬興櫃公司發行或私募股票等有價證券交易所得,自2021年1月1日起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課稅。

最後一點,是照「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正案等規定,個人藝術品財產交易所得按成交價6%為所得額,再依20%稅率扣取稅款。若未申請分離課稅者,今年報稅時仍需申報此類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