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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日夫妻檔藉「回饋311賑災」詐財60億 一審均遭重判12年

日訊集團負責人徐明賢(右)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左),因違反《銀行法》多項罪嫌,判處12年2月與12年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日訊集團負責人徐明賢(右)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左),因違反《銀行法》多項罪嫌,判處12年2月與12年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日訊公司負責人徐明賢與日籍妻子安土美津子,以「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的恩情」為幌,宣稱只要投資台幣14萬7000元的視訊電話設備,就可獲利15%到30%,至今有2676人受騙,詐騙金額高達台幣60億,因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

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銀行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刑法》詐欺等罪嫌,起訴日訊集團,分別判處負責人徐明賢與安土美津子12年2月徒刑、12年有期徒刑,日訊集團15名幹部,各判處1到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徐明賢(左)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右),以老鼠會模式推銷視訊電話,詐騙金額高達60億元。(圖/報系資料照)
徐明賢(左)與妻子安土美津子(右),以老鼠會模式推銷視訊電話,詐騙金額高達60億元。(圖/報系資料照)

日訊集團以徐姓夫妻為首,利用台日友好情誼拐騙多年,據檢方調查,徐明賢、安土美津子在2012年成立「日訊」公司,以日本回饋台灣援助311大地震之名,宣稱投資客只要投資價值14萬7000元視訊電話機,就可透過公司回租支付租金的方式,賺取利潤。

日訊集團對投資客表示,會連續3年每月支付投資客6000元租金,回租設備,但根據集團的帳面顯示,該集團賣出將近30萬台視訊電話及平板電腦,而歷年實際進貨只有2000多台,許多被害人表示,根本沒見過自己購買(投資)的視訊電話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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