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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16億太離奇!大同太陽能電廠蓋在哪?

圖說-投資16億太離奇!大同太陽能電廠蓋在哪?

圖說-投資16億太離奇!大同太陽能電廠蓋在哪?

大同公司宣布要辦理現金增資,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的太陽能電廠,本月8日現增案送進證期局;但調查發現大同公司未向台南市政府、台電公司、經濟部提出任何太陽能光電的申請案,提案前需舉辦說明會取得居民同意,並經環評審核,整個行政流程至少需一年以上的時間。

根據太陽能設施申辦流程,大同公司要投資建置太陽能電廠,至少必須取得1.地主2.居民3.地方政府4.台電5.經濟部能源局6.環保署的同意才可進行,可以說是關卡重重。更令人驚訝的是,遍查台南市各行政區域均無所謂的「漁光特區」,僅在台南市安平區有一個「漁光島」,是市府發展中的觀光景點,不可能興建太陽能設施。

去年12月21日,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主持的董事會決議,將投資23億元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的太陽能電廠,預計將建置40MW。大同表示,將在取得有關地方政府、台電及經濟部等單位同意後,由其合資子公司「同陽能源」建置該專案。

現金增資 籌措財源

2018年2月1日,大同董事會再通過第二階段太陽能相關投資,包括投資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二期80MW太陽能案場,累積將於該漁光特區建置達120MW的太陽能電廠。大同公司還強調,為此將須建置大型變電站,以及和台電併網的相關設施。

大同表示,由於資金需求非常龐大,除積極辦理現金增資,也擬引進大型財務性投資人,共同參與太陽能電廠的建置,有助於公司以長期穩定的資金,加速完成大規模太陽能電廠的建置。大同董事會也決議通過,以現金投資與財務性投資人共同參與合資設立太陽能電廠公司,初期合資公司預定股本40億元,大同公司將以不超過16億元參與投資。

但調查發現,大同公司至今尚未與台南七股區的地主協商承租事宜,未召開公聽會取得居民同意,未向台南市政府提出申辦計畫,未向台電提出併聯審查計畫,未向經濟部能源局提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申請,也未經環保署召開環境影響評估會議。大同公司至今並未提出任何太陽能光電申請案,純屬紙上談兵。

針對大同公司宣布在台南市七股區的「漁光特區」投資太陽能發電,台南市政府秘書長、也是前經濟發展局長方進呈表示,目前市府尚未收到大同公司的申請案,但他聽說大同有這個投資案,地點在七股的哪裡還不清楚。台南七股區長莊名豪對於大同公司的投資案也毫無所悉,台電台南區經理也表示大同公司未提出申請案,故無資料可查詢。

漁光特區到底在哪?

大同公司敲鑼打鼓說要辦在台南七股「漁光特區」投資建置大型的太陽能電廠,但遍查台南市各行政區域,均無所謂的「漁光特區」,僅在台南市安平區有一個名為「漁光島」的地點,台南市政府把漁光島打造成觀光秘境,去年還舉辦藝術節,居民說要搞觀光怎麼可能蓋電廠?

漁光島是位於安平西南邊的一個獨立小島,靠著漁光橋與安平連接,最大的一條路是漁光路。島上的月牙灣被稱為台南最美的沙灘,去年11月11日至26日,台南市文化局還在島上舉辦「漁光島藝術節」,找來9組藝術團隊配合在地環場創作14件地景藝術作品,將此秘境打造成台南的觀光新景點。

當地的居民說,漁光島是台南市政府發展中的觀光景點,不可能讓大同公司在該處興建太陽能設施,破壞當地景觀,因此雖然漁光島名稱中有漁光二字,居民認為與大同公司所稱的「漁光特區」並無關係。

經向台南市政府相關單位查詢,並向大同公司宣稱將投資興建區域的七股區公所查詢,官員們一致表示,台南市沒有「漁光特區」這個地點或名稱區域。

依《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規定,大同公司設置的基地必定大於2公頃,還必須進行: 1. 視覺景觀分析。 2.滯洪池及排水系統設計。 3.說明土地使用配置原則或構想、容許使用項目及強度、建築高度管制、植栽及景觀綠化、透水率管制等事項。 4.提出交通維持管理方式計畫。 5.廢污水收集處理計畫。 6.提出基地地質分析書;但大同公司至今未提出相關必備文書,第一步都未踏出,即透過媒體宣傳建置太陽能電廠,並做為辦理增資理由,到底為什麼?

另依《申請變更編定為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受理原則》大同公司需先變更使用分區為特定專用區,並向台南市政府提出申請,再由市府提報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但迄今市府未收到大同公司任何申請案,申請案是否會過?也存有變數。

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太陽能電廠必須經過環評,大同公司打算使用漁牧用地,必須受審查。環保署雖對太陽能光電業放寬環評限制,大同仍未受惠,因為環保署雖然放寬為2000千瓦以下免環評,但依據大同董事會通過的太陽能相關投資,將投資建置台南七股漁光特區建置達120MW的太陽能電廠,已超過標準60倍,因此仍需依環評法進行環評。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大同公司必須召開說明會,取得居民同意,並應參酌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團體及當地居民所提意見,編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以下簡稱評估書)初稿,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以台南七股區現狀,大同建置太陽能電廠阻力極大。

在政府倡導綠能的大旗下,國營公司台電、台鹽和民營公司大同投入太陽能光電事業,並相中台南市七股區的魚塭區為開發重點,但想要租魚塭種電,要再與居民溝通、提出計畫、通過環評,有漫長的路要走。

至於大同公司的「漁光特區」太陽能光電計畫,至今也僅流於空談,連「漁光特區」在什麼位置都搞不清楚,因為必須和魚塭地主談妥租約簽約後才能確定地點;如今董事會率先通過近40億元、二期的投資案,無異於先射箭再畫靶,完全無視投資人及全體股東的權益,令人憂心,且更將此投資案做為辦理現金增資之理由,其動機為何,實令人起疑!

大同:依法申請中 對於外界的質疑以及廣大投資人、股東的關心,大同公司也做出3點說明:

1:超過2MW以上之大型太陽能案場須由申請電業法執照之公司方可進行,須經台電、地方及中央政府各單位審查,目前申請程序進行中;

2:大型案場因所需投資金額龐大,需先經過董事會核准,方進行後續相關申請或簽約程序等;

3:「漁光特區」位於台南市七股區,為整合者與所有業者、土地持有者及政府單位溝通之名稱。

大同強調,該公司團隊以過去優良實績,在具有充分執行力下未來可望順利完成建置,創造長期收益,為股東創造利益。

有無送件?官員沒聽過

本刊向台南市政府秘書長方進呈查證,他表示,當初他在經濟發展局任職時,大同有來詢問,但他離開後,就沒有再接觸,到底大同有沒有送案子?他並不清楚,必須要再向經發局查詢。也有可能大同還在籌設、計畫階段。

至於所謂的漁光特區,他印象所及,好像是台鹽在推的案子,也有找相關單位合作,但究竟有沒有包含大同在內?他不知道。

台電台南區營業處黃督導則說,有關太陽能的公司,國內國外、大大小小,一大堆都在向台電提出申請,不過,並沒有聽說大同有向台電提出申請。

台南市七股區區長莊名豪也說,有關能源開發的申請案,都是送到市政府,不會直接跟地方接觸。他不知道大同有沒有送案子,也沒有聽說,可能要問經發局才知道。他還說,他身為區長,但也不曉得漁光特區在什麼地方。

台南市經濟發展局能源科科長郭坤助則表示,他在媒體有看過大同發佈重大訊息,提及要在台南設電廠,但目前應該還只是停留在談的階段而已,實際上,大同並沒有送件到經發局。對於外界感到好奇的漁光特區,究竟在哪裡?他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