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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鳥外遇女上司…行事曆「紀錄約會細節」 人妻氣炸求償100萬

北市一名人夫2018年進到新公司上班後,結識了女上司,進而發生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北市一名人夫2018年進到新公司上班後,結識了女上司,進而發生婚外情。(示意圖/Pixabay)

北市一名人夫2018年進到新公司上班後,結識了女上司,進而發生婚外情,2人利用共同行事曆紀錄約會行程,不僅數次於公開場合公然出雙入對、牽手或勾手互動,還共同出國至日本東京、大阪遊玩,甚至至南港某汽車旅館等,妻子發現後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最後一、二審判決女上司須賠償30萬元給人妻,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人妻主張她與丈夫於2013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女兒,2018年丈夫到新公司上班,結識了女上司,進而發生婚外情,且對方明知丈夫有家室,仍藉由職務之便,以Line通訊軟體聊天,言談間多次逾越一般男女間份際。

此外,女上司和人夫還利用手機行事曆APP紀錄婚外情細節,且數次於公開場合公然出雙入對、牽手或勾手互動,甚至於108年9月、12月間共同出國至日本東京、大阪遊玩,另於108年12月4日共同前往摩鐵,妻子得知後氣炸提告求償百萬。

法官勘驗多部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確實在不同場合有過親密肢體接觸,且2人對話紀錄言詞親密,還會相互撒嬌,人夫甚至還曾要女上司將保險套帶回家,女上司則要對方回家後趕緊洗澡,湮滅證據,足見2人曾發生性行為。最後一、二審判決女上司須賠償30萬元給人妻,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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