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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賄選再+1 里長樁腳千元買票羈押禁見

彰化地檢署31日通知相關受賄選民、林姓樁腳等到案說明,訊後認林姓樁腳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彰化地檢署31日通知相關受賄選民、林姓樁腳等到案說明,訊後認林姓樁腳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選舉倒數,彰化地檢署再度查獲里長後選人賄選案,彰化市某里長候選人的林姓樁腳,以每票千元代價賄選,彰化地檢署31日通知相關受賄選民、林姓樁腳等到案說明,訊後認林姓樁腳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化再傳里長賄選,繼員林市某里黃姓、劉姓里長候選人,以每票每票500元、醬油禮品等方式賄選,遭檢方依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辦後,再度破獲彰化市某里長賄選案。

彰化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現金賄選情資,即指派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彰化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三隊組成專案小組迅速偵辦,於10月31日通知相關選民、彰化市某里長候選人林姓樁腳到案說明。

地檢署說,相關人證到案說明後,查扣賄選現金等,經調查林姓樁腳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賄選,訊後認為林姓樁腳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強調,政府嚴查反賄之決心,任何企圖影響公平選舉之不法犯行,檢察官均會迅速偵辦。只有乾淨選舉才能真正為國選才,呼籲所有候選陣營務必清白競選,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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