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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位法院認證塔綠班?柯宇綸告網友遭法院駁回

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因此提告求償,遭台北地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因此提告求償,遭台北地院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柯宇綸不滿許姓網友在臉書留言「好的,塔綠班」,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許姓網友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發表適當之評論,為善意發表言論,判決駁回柯宇綸的請求、許姓網友免賠,可上訴。

柯宇綸去年10月18日時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留言「只能說祝福台島演藝圈早日解嚴」,而許姓網友在下面留言回覆「好的,塔綠班」。柯宇綸公開指出,他對「塔綠班」3個字零容忍,因此委請律師提民事訴訟,要求許姓網友賠償20萬元。

台北地院認為,許姓網友的「塔綠班」用語,雖然寓有柯宇綸為「綠營及其極端支持者」之意,但許姓網友是以柯宇綸所述的貼文「祝福台灣演藝圈解嚴」為依據,調侃柯倫臉書回覆文字具有濃厚政治意識形態,是政治傾向深綠之民主進步黨支持者。法官指出,臉書貼文與回覆之情境脈絡以及該等言論之語境,可認是一種主觀意見的表達,且屬高價值之政治性言論。

台北地院認為,經權衡許姓網友的言論自由與柯宇綸之名譽權,認定許姓網友的言論並未侵害柯宇綸之名譽權因此柯宇綸請求給付精神慰撫金20萬元無理由,故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