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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鳳山里長當選人因「這原因」不就職 老公還要參加補選

順利當選海光里長的鍾翠民與今年參選鳳山區市議員的前海光里長廖國誌是夫妻。(圖/翻攝自臉書)

順利當選海光里長的鍾翠民與今年參選鳳山區市議員的前海光里長廖國誌是夫妻。(圖/翻攝自臉書)

高雄鳳山區海光里長當選人鍾翠民近日以擔任軍醫院護理師所以不便兼職為由,提出不就職聲明書,她本次未當選市議員的丈夫廖國誌更表示,未來若舉行里長補選,他會參加。不過不便兼職非屬補選規定的辭職理由,因此市府表示,將行文中央認定後再補選。

據《中央社》的報導,順利當選海光里長的鍾翠民與今年參選鳳山區市議員的前海光里長廖國誌是夫妻,廖國誌27日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當初妻子鍾翠民在高雄某軍醫院擔任護理師,是國防部約聘僱人員,屬於勞保身分,因此以為參選里長沒有問題,結果27日接到軍醫院通知後才知道,即使是約聘僱人員也不得兼職,否則須解職或辦理退休,然而因為鍾翠民尚未符合退休年齡,也為了避免造成軍方困擾,所以決定放棄就職,現在只希望事件能夠平息。不過廖國誌也補充,他有意參加未來可能的里長補選。

對此,高雄市選委會則表示,鍾翠民非現役軍人,參選資格經審查沒有問題,所以為何無法兼職的問題還要請教鍾翠民服務的單位。高雄市選委會也補充他們會等市府通知後,再舉行補選事宜。鍾翠民服務的軍醫院則回應,依據「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第4條,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而此規定所稱的國軍人員,則在規定第2條中明定包括「全時之聘雇人員及技工、工友」。

關於補選的問題,高雄市民政局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此外,鍾翠民發布不就職聲明究竟是否算辭職或去職,將行文請示內政部解釋認定,待內政部認定後,再通知選委會依法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