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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某國中校長和學生肢體衝突 事後「隱匿不報」只記申誡…教育局回應了

國中生帶香菸到校被校長痛扁,家長批校長隱匿未通報校安事件,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校長已主動回任教師並處申誡1次。(圖/陳慰慈攝)

國中生帶香菸到校被校長痛扁,家長批校長隱匿未通報校安事件,新北市教育局表示,校長已主動回任教師並處申誡1次。(圖/陳慰慈攝)

新北市某國中被爆出校長發現學生攜帶香菸到校,雙方從語言衝突變成肢體拉扯,家長更控訴孩子被校長痛扁頭部及臉部,但校長卻隱匿未通報校安事件,家長不滿去年11月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該校長才在今年8月回任教師。

教育局回應,校長考核小組綜採調查報告、案件內容、具體事證綜合審議後,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針對該員懲處「申誡1次」處分。

教育局說明,去年11月接獲陳情案件,學校接獲教育局通知後立即進行校安通報;本局將函文學校檢討相關責任,並持續督請學校加強相關行政同仁之教育訓練,落實校安通報。

教育局指出,該老師時任校長期間,其平時考核是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9.10條規定,由直轄市政府組成校長考核小組,審議校長平時考核獎懲後予以核定。

教育局表示,事發當天,校長跟校內同仁有到孩子家裡說明、跟家長溝通,家長未提出傷害提告,事後校長深感內疚,今4月主動申請同年8月回任教師,目前本職為教師,無校長加給。

教育局強調,若校長涉及相關案件時,教育局以「主動」、「立即」與「高道德」之原則,依法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