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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接到「高雄搭到彰化」大單好開心 結果超悲劇

解姓男子坐霸王車,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他4 個月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解姓男子坐霸王車,橋頭地院審理後判處他4 個月有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解姓男子於2020年7月底深夜坐霸王車,他當時從燕巢區義大醫院門口搭計程車到彰化縣某處,向司機謊稱之後會匯款給司機鄭姓男子,還給鄭男拍攝身分證正本作為抵押。鄭男事後因為沒有收到車款3600元而報警。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照詐欺得利罪,加上解男為累犯,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

解姓男子當時隱瞞其沒有能力支付計程車錢的事實,搭車從燕巢區義大醫院門口要前往彰化。司機鄭男以為接到大單,但事後卻遲遲未收到款項,因此向警方報警。警方訊後函送橋頭地檢署,檢方起訴解姓男子。

解男到案時坦承犯行,法官審理後認為解男犯下詐欺得利罪,且他之前才因妨害自由案件,經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2020年4月底才執行完畢出監。但解男才出監3個月就坐霸王車,顯然對刑法的反應能力薄弱,因此加重其刑。

法官審理後判處解男4 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追徵解男坐計程車的車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