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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正宮活逮追討老公給的紅包生活費 小三出奇招辯:這是工資

正宮告小三吐還丈夫給她的錢,小三卻認為那是她的工資,並不是不當所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正宮告小三吐還丈夫給她的錢,小三卻認為那是她的工資,並不是不當所得。(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近日大陸浙江寧波一名程姓女子狀告一名王姓女子,向對方追討老公給她的所有匯款46.8萬人民幣(約台幣207萬),程女認定王女是小三,向對方追討這些侵害她配偶權的所得,結果王女表示這些錢是人夫來聲色場所消費的錢,是她的工資她不必退還,而大陸法院最後也做出判決。

小三前後拿了人夫200多萬,但也轉了76萬給對方,因此正宮也要求把其他錢都還來。(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小三前後拿了人夫200多萬,但也轉了76萬給對方,因此正宮也要求把其他錢都還來。(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綜合陸媒報導,王女與人夫之間有許多金錢上的往來,訊息上更親密互稱對方男朋友與老婆,這讓正宮程女相當氣憤,一狀告上法院要王女把這些所得都退還,法院一查發現王女與人夫常互相匯款與發微信紅包,人夫匯給對方46.8萬人民幣(約台幣207萬),而王女則是轉了17.35萬人民幣(約台幣76.8萬)。

一審法院認為王女基於不正當男女關係接受無償贈與,不應認定為善意,故依法認定顧男(人夫)、王女之間贈與行為無效。程女則訴請王女返還剩下的約29.34萬元人民幣(約台幣130萬),法院也予以支持。

但上訴到二審,王女補充與顧男的聊天記錄,其中顧男多次要求其訂包廂、催促上班。王女認為,在KTV上班應得的工資,應由在KTV消費的客人直接支付。顧男則認為辯稱,不管王女是否去KTV上班,都會贈與她相關款項。王女在顧男去KTV消費時陪伴的次數不多,也並未委託王女代訂包廂,就算有也至多2到3次。

法院認為,該組聊天記錄雖涉及工資與訂包廂,但缺乏證據證明顧男向王女贈與的涉案款項中,包含應由顧男支付的工資或,應由顧男歸還給王女代訂包廂的款項,故維持原判,還程女1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