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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談新竹棒球場「林智堅A很多」被告  媒體人吳子嘉獲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去年7月在直播節目「董事長開講」指新竹棒球場整修花了12億,「A了很多很多錢」、「1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認為被影射涉貪,提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新竹市議會國民黨團曾質詢棒球場工程問題,認為吳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縱使內容聳動誇張,難認有妨害名譽犯意,17日將吳不起訴處分。

吳子嘉是於去年7月24日,在其網站直播節目上,以「新竹棒球場槓上開花」為題,指「現在民進黨裡面有一個合法貪汙的方法,這個破球場整修花12億,是用議價的,沒有開標,就是限制性招標,就是直接喬的,12億A了很多很多很多錢,我跟你講保證1個破工程可以搞12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認為吳的言論是影射他辦理新竹棒球場工程涉貪,向北檢提告。

檢方調查時,吳辯稱他沒有影射林智堅,他參考了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的質詢紀錄,認為棒球場延宕及工程費用恐有弊端,是基於公共利益發表評論。

檢方查詢新竹市議會第10屆議員質詢紀錄,發現市議會國民黨團曾於2019年6月6日針對棒球場工程延宕、負責的工程顧問公司曾出現豆腐渣工程等發言質詢,認定吳的言論是針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意見或評論,縱使吳的發言內容聳動誇張,亦難認吳有妨害名譽犯意,今依罪嫌不足,將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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