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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40年遇國中女神!男猛追「求愛10次」挨告 死纏下場曝光

男子為追求國中女同學多次跟蹤、騷擾,最終吃上官司。(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男子為追求國中女同學多次跟蹤、騷擾,最終吃上官司。(示意圖/擷取自pixabay)

追求心儀對象若不得法,恐將付出刑責代價,台南一名50多歲的方姓男子,時隔40年後再次與國中女同學相遇,於是心生愛慕並展開熱烈追求,期間不僅透過LINE私訊邀約不下10次,甚至跟蹤到菜市場付錢示愛,女方不堪其擾遂而提告,最終依違反「跟騷法」判決方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方男自去年6月底開始,頻頻以LINE傳訊給國中女同學要求聊天、約會,騷擾次數多達10次。示愛被拒絕後,方男還跑到女方常去的菜市場堵人,並執意要幫對方付錢,甚至某次女子欲開車駛離時,方男竟大膽開啟後座車門進入,遭趕下車後,仍不死心開車尾隨。

不僅如此,方男還在女子一定會經過的道路上等候,並拿禮物送給對方,女子多次拒絕其追求,但方男仍三番兩次騷擾,讓她心生畏懼報警提告。

法官審酌認為,方男為滿足自身私慾,不顧女方意願反覆接近、騷擾,致使被害人惶恐不安,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方男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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