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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個資外洩!政院拍板設個資三級獨立專責機關

近來個資外洩層出不窮,從iRent到微風集團,企業紛紛中標,連政府都意識到資安危機。(本報資料照片)

近來個資外洩層出不窮,從iRent到微風集團,企業紛紛中標,連政府都意識到資安危機。(本報資料照片)

防堵個資外洩,行政院短中長期做法。
防堵個資外洩,行政院短中長期做法。

近來個資外洩層出不窮,從iRent到微風集團,企業紛紛中標,連政府都意識到資安危機。為了有效防堵,行政院日前開會定調,短期先以強化機制處理為主,中長期則要設立個資第三級獨立機關,最快本會期送立法院審議,1年後有望成立。

針對重大矚目個資事件的處理方式,行政院陸續召開跨部會議討論,擬定短中長期做法。短期將採先前已公布新建立的機制,須於3日內進行行政檢查,10日內完成報告並報告,隨後政院要在兩周內召開會議檢討。

此外,考量目前個資法罰則太輕,上限僅20萬,國發會因為是個資法的法律解釋機關,將推動修法。至於個資法裁罰要提高到多少?官員指出,目前裁罰是2到20萬元,且只要限期改善就不罰,但考量應有改善程度的認定,將進行分級;至於開罰額度尚待討論,必須考慮與其他專法一致性,還要盤點國內相關法規,預計本會期提出。

至於中長期,行政院與相關部會已有共識,傾向讓個資獨立監督機制走向「機關化」,且應是第三級獨立機關,設在行政院底下,類似運安會的存在。

知情人士說,該機關有獨立的預算跟人力,才能落實個資監督並進行裁罰。至於成立時間,根據憲法法庭去年8月對健保資料庫使用違憲爭議判決,需在3年內修法或另立專法保障隱私權,也就是114年8月前,「但預計會比這時間更快」。

據悉,國發會最快將於這會期提出組織法送立法院審議,預計1到2年時間可以成立個資的獨立三級機關。

實際上,個資法是普通法,規範資料處理及利用,可管公務跟非公務機關;至於資安法是特別法,比較嚴格,就資安設備導致的資安外洩做規範,且僅針對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關鍵基礎設施、國營事業跟政府管轄法人)。一旦國發會推動個資法修法,也會連動推動資安法的修法;目前資安法為數位部管轄,部長唐鳳日前便透露將重新檢視資安法納管範圍。

據了解,根據個資法,如果民間發生重大案件,主管機關必須介入作行政檢查,而數位部正在研議,若民間也發生重大資安疑慮事件,要不要比照個資法,讓資安法也能明訂由政府主動介入。惟仍要考慮民間跟公家機關的界線及處理方式,公家還是需比民間嚴格,所以目前仍在討論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