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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霖受夠了!提出「唯一訴求」:都是兩敗俱傷

陳冠霖、鄭仲茵離婚成怨偶,相隔二十年再度隔空互槓。(圖/報系資料照)

陳冠霖、鄭仲茵離婚成怨偶,相隔二十年再度隔空互槓。(圖/報系資料照)

陳冠霖、鄭仲茵近日隔空互撕,這對離婚二十年的怨偶,為了已成年的女兒及當年分開的過程各自表述隔空開槓,陳冠霖剛再度發長文,把當年關鍵KTV事件說清楚,並表達自己的「唯一訴求」。

陳冠霖表示,當年是劇組約在KTV聚會,莫名被扣上「抓姦」,他也再度表示,兩人間根本不存在小三,而是女方衝進門就歇斯底里,「先潑水、謾罵、動手打人,接著拿東西要砸人的孕婦,我是不是不該去阻止她傷害別人的行爲!」

他為了當天那巴掌,就此身敗名裂,被扣上家暴帽子,也認栽遠走他鄉發展,「反觀,在這整個事件中,女方有正視過自己的錯誤嗎!」他提出自己唯一訴求,「請你放過我吧,真的做到各自安好。」認為這件事不管怎麼吵,都是兩敗俱傷。

陳冠霖臉書全文:

這幾天我很糾結,一直猶豫,該不該將當年的事情再次還原;我知道當我發出這篇文章,一定又會引起一陣風波,但我還是決定將當年事件過程說明清楚。

當初KTV事件-是劇組朋友們聚會,確實事先也有報備,後面卻被莫名扣上要來抓姦的場所,也變成我跟不存在小三的約會。

這些年,我曾經想過是不是當年,當下的我根本不應該去阻止對方歇斯底里的行為、一個不分青紅皂白、衝進來就先潑水、謾罵、動手打人,接著拿東西要砸人的孕婦,我是不是不該去阻止她傷害別人的行爲!

如果當時我沒有阻止,或許今天要承受後果、被謾罵的人,是不是就不是我了!?

但我也問自己,誰會眼睜睜看著當時懷孕的妻子,去傷害現場莫名無辜的人,鑄成大錯;2005年我就說明過,當下我確實因為對方一進來就情緒失控攻擊我,並拿瓶子要砸人時,我還手一巴掌;當時我只希望她能冷靜下來,我試圖帶她離開現場勿造成遺憾;過程中,她依舊無法冷靜不肯罷手,而我們兩人在彼此推拉離開包廂的最後,也就演變成我是女方口中對她長期施暴的暴力男!

也因此讓女方狹持著自己當時懷孕的身分,打人在先、意圖傷害別人,卻用是自保來合理化這些行為!

這些過程並非空口白話,之前我所發出的判刑處刑書,都是經過偵查及證人供述得到的事實,這也是為什麼起訴書上女方犯下傷害罪被起訴的原因!

最後雙方經過調解,同意以離婚互撤告訴和解收場,我試問20年來妳對我的恨意,與用盡方法只為讓我身敗名裂的手段,有目共睹,若是妳沒有理虧,妳會提出和解(妳說因為我的家中長輩求妳,妳才同意和解離婚)~妳自己信嗎?

我願意和解的原因之前說明過,不再贅述……反觀,在這整個事件中,女方有正視過自己的錯誤嗎!

女方甚至藉此操作編造出跟團蜜月旅行求歡不成爆打的謊言。

我確實為了曾經KTV事件的這一巴掌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成為眾矢之的、身敗名裂,遠走他鄉很長一段時間。

試問20年了,我應該繼續忍耐,繼續讓妳消費,永無止境的接受妳加油添醋,將受害者角色扮演的淋漓盡致?讓妳可以無限上綱!甚至將許多莫須有的罪名,全部扣在我頭上嗎?

這件事一直以來都是兩敗俱傷,20年了,我的訴求只有一個,請你放過我吧,真的做到各自安好。

抱歉,這是最後一次發言;後續這件事不論還有什麼紛擾,均不在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