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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股票套牢逼妻幫炒作 違反《證交法》遭判刑

八方雲集創辦人夫妻炒股,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獲得緩刑三年。(圖/本報系資料照)

八方雲集創辦人夫妻炒股,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獲得緩刑三年。(圖/本報系資料照)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高價買進股價本就一直下跌川飛股票,本想投資賺錢,林家鈺購入後,川飛股價並未回神上漲,林家鈺為解套高價買進的股票,叫妻子以富御公司證券戶名義配合他開始炒股,不管是拉尾盤或持續拉高股票價格,各種炒股手段樣樣來,股價也從15.45元炒上了20.45元,從中賺取價差彌補先前虧損,八方雲集創辦人夫妻依法遭到起訴。

今天士林地方法院依照違反《證交法》,宣判林家鈺1年10月、緩刑3年;妻子處1年8月,緩刑3年。一月開庭時,夫妻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說明,辯護律師向法官表示創辦人夫妻對於相關法律不熟,不甚誤觸,兩人年事已高、身患重病,也提出先前對社會熱心公益之證據,請求法官給予機會悔過。

林家鈺夫妻2017年底買進已經跌了很久的股票「川飛」,股票代碼1516,林家鈺利用個人證券戶,要求妻子以富御公司證券戶配合,不斷使用各種手法將股價從15.45元炒上20.45元,漲幅多達32.36%,其漲幅明顯高於大盤的漲幅1.33%。林家鈺夫妻實現獲利75萬2920元及「擬制」性獲利313萬7400元,共計389萬320元。林家鈺夫妻炒股行為遭到金管會查獲,聯合市調處調查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民法所定義「擬制」,指將特定事實確定,而不考慮真實為何,在法條文字中,擬制以「視為」表示。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林家鈺夫妻坦承犯罪,並已於偵查時繳回所有犯罪所得389萬320元。檢察官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夫妻時,法官表示犯後可見悔意,態度甚佳,犯罪所得優先發還被害人或請求損害賠償者,其餘全數沒收,並處林家鈺1年10個月、妻子1年8個月,二者皆緩刑三年,夫妻分別要支付公庫500萬元、25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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