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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導盲犬、視障女內用 宜蘭小籠包店挨批「心態不正常」道歉了

一名視障女子日前要在宜蘭知名小籠包店用餐,卻因帶著導盲犬被拒絕內用,縣府已要求店家限期改善。(圖/翻攝李素華臉書)

一名視障女子日前要在宜蘭知名小籠包店用餐,卻因帶著導盲犬被拒絕內用,縣府已要求店家限期改善。(圖/翻攝李素華臉書)

視障者連姓女子日前與李姓友人在宜蘭知名小籠包店用餐,她與導盲犬進入店家,卻被對方以不能攜帶寵物為由拒絕內用,只能在室外用餐。店家受訪回應,因為店內空間不大才有如此安排,並對連女感受不佳致歉。

連姓女子3月31日和導盲犬、友人到宜蘭一家小籠包店用餐,店家以不能攜帶寵物為由,拒絕她坐進店內。連女澄清這是導盲犬,但是店家仍要求她坐在室外用餐。

連女指出,自己身上持有合格犬使用證和導盲犬工作證,很多店家都非常友善,看到視障者帶導盲犬,都會特別準備椅子,避免導盲犬被打擾,但偶爾還是會遇到這種令人挫折情形。

連女的朋友也在臉書批評:「東西是好吃,但對視障朋友及導盲犬不友善再怎美食也是會打折扣,而且告知導盲犬也不是寵物,還是不給入內坐。店名正常,我看心態一點也不正常!」

對此,店家受訪回應開業20多年來第1次遇到導盲犬,當時用餐客人較多,考量室外座位較寬敞,才會安排連女和導盲犬坐在外面,對於造成連女感受不佳致歉,並強調日後會多加注意改進。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長林蒼蔡表示,導盲犬是在執行公務,不是一般寵物,很遺憾發生這件事。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視障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營業場所、大眾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設施。縣府已在第一時間要求店家限期改善,若未執行,將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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