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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11日發監入獄 陳水扁今下午上凱道請願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洗錢,遭判1年定讞,確定11日下午發監執行。(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洗錢,遭判1年定讞,確定11日下午發監執行。(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嫌幫母親吳淑珍洗錢,遭判1年並解除市議員一職,4月26日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高雄地檢署受台北地檢署囑託執行,2日已發出傳票,通知陳致中11日下午3點30分到雄檢報到,確認人別、身體狀況無誤後發監執行;此外,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今日下午3點也將上凱道請願。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本案是北檢指揮執行的案件,由於陳致中住居所地均在雄檢轄區,經北檢囑託代為執行,雄檢收受囑託函文後分案辦理,並由承辦檢察官依法進行到案入監執行程序。他說,目前已發出傳票,訂於11日下午3點30分至雄檢報到。

此外,因兒子涉入洗錢被判刑,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今日下午3點將上凱道,向總統府、行政院,以及立法院4大黨團提出訴求,將針對政院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涉及違反比例原則一事,提出請願訴求。

陳水扁強調,這是他首次行使憲法的請願權,希望外界能關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對輕判、准予緩刑、得易科罰金的洗錢罪被告,思考是否有必要褫奪參政權終身的違憲等爭議問題,因此提出請願訴求。

陳致中上月獲遭判刑定讞消息後,曾在臉書發文「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