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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痛批陳耀祥違背承諾 指NCC已非獨立機關

陳椒華今天強烈質疑,NCC主委陳耀祥堅持在期限前處理鏡電視案,卻不針對鏡電視辭職的三董一監正式發文給NCC的檢舉內容調查,堅持放水護航,會不會太難看?(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陳椒華今天強烈質疑,NCC主委陳耀祥堅持在期限前處理鏡電視案,卻不針對鏡電視辭職的三董一監正式發文給NCC的檢舉內容調查,堅持放水護航,會不會太難看?(圖/翻攝自中天電視)

外傳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將開審鏡電視上架案,NCC主委陳耀祥今天也臨時請假缺席立院委員會,引發在野黨強烈不滿,相較於國民黨立委不顧NCC拉下鐵門阻擋、直闖陳耀祥主委辦公室抗議。也曾多次強烈質疑鏡電視案的時力立委陳椒華,則在NCC門口舉行記者會,痛批陳耀祥違背在立院的承諾,呼籲NCC主委及審查委員懸崖勒馬,不要太難看了。

陳椒華說,今天是NCC非常可恥的一天,如果國會議員連監督NCC都完全沒辦法,NCC還要繼續稱呼自己是獨立機關嗎?

陳椒華表示,陳耀祥主委曾在立院承諾,在鏡電視案調查沒有完成前,不會審查鏡電視案,結果今天卻秘密開審。鏡電視有包括人頭股東、金流不明等非常多被質疑之處,NCC不深入調查,坐視股東說了算也完全不查,只是在上個月送一份密件通知交通委員會「已調查了」,然後今天就要通過該案,這樣做可以嗎?

她痛批,NCC口口聲聲說,鏡電視案應於審查期限前審完,但她要請問NCC真是這樣嗎?依照行政程序法第51條,審查期限其實只是一種訓示作用,難道NCC所有案子都在審查期限到期前審完嗎?答案是沒有,包括新彰數位有線電視董監變更案,NCC就審了近兩年才決議。為何鏡電視就能訂審查期限,還非得審查期限前審完呢?這是什麼政治考量?

陳椒華強調,他此刻非常憤怒,要求NCC及陳耀祥立即停止今日的審查鏡電視案,並且回答為何只針對鏡電視案強調在審查期限前完成,而非所有案件一視同仁?此外,該案有沒有政治考量?鏡電視辭職的三董一監曾正式發文給NCC,這些人的檢舉內容,NCC、陳耀祥及審查委員都調查完成了嗎,不要再堅持放水護航,否則真是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