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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17歲女友變心便拐走藏10個月 還恐嚇少女母「成屍體後帶回」

23歲男拐走17歲女友長達10個月,還恐嚇其母親,原因僅是懷疑她變心。(圖/翻攝自中國報)

23歲男拐走17歲女友長達10個月,還恐嚇其母親,原因僅是懷疑她變心。(圖/翻攝自中國報)

儘管少女是自願跟隨,但誘拐未成年仍是犯罪。馬來西亞發生了一起17歲少女隨男友離家出走的案件,一走便是10個月,是因男子擔心女友變心,便想將她時時刻刻帶在身邊。在這10個月期間,少女的母親不斷要求嫌犯還回女兒,但嫌犯竟以「會在她成為屍體後帶回」來進行恐嚇,而警方也終在9日凌晨發現2人蹤跡,並依該國的兒童保護法、刑事法典等法規調查此案。

根據《中國報》的報導,事情發生在去年的7月11日,馬國靈市(八打靈再也)警區接獲報案,一名女子稱其17歲的女兒被男友拐走,而直到今年的5月9日,警方才在雪州一帶的甘榜找到少女和她男友。據悉,23歲的嫌犯在一家廢鐵工廠工作,2014年便愛上了當時年僅8歲的女友,因懷疑女友喜歡上別人,才在去年7月教唆女友離家,並一同住在萬津廢鐵工廠的倉庫中。

兩人被發現時,少女的狀況穩定,也沒有受傷,但靈市警區的主任也提到,儘管少女是自願跟隨嫌犯,但由於少女尚未成年,且嫌犯曾恐嚇過少女母親,警方將依2001年兒童保護法令52條文、刑事法典506(恐嚇)條文為法源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