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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愛太大聲吵到鄰居!男大生氣到錄音傳上網公審 下場GG了

屏東縣有1名廖姓男大生,因不滿隔壁房客的愛愛太大聲,嚴重干擾到他的睡眠品質因此在房外偷偷錄音,並把檔案上傳網路公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屏東縣有1名廖姓男大生,因不滿隔壁房客的愛愛太大聲,嚴重干擾到他的睡眠品質因此在房外偷偷錄音,並把檔案上傳網路公審。(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日前屏東縣有1名廖姓男大生,因不滿隔壁房客的愛愛太大聲,嚴重干擾到他的睡眠品質,因此在房外偷偷錄音,並把檔案上傳網路公審,讓當事人憤而報警處理。對此,廖男辯稱,他是為了公益,希望當事人能夠收斂,才會錄音上傳網路,但屏東地院卻認為,廖男的行為已經觸犯妨害秘密罪,遂判他3個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廖男在2年前的某個晚上聽見隔壁房間傳出呻吟聲,因此走出房間查看,發現是1對情侶正在愛愛,於是他便拿出手機在鄰居門口錄音,甚至還在事後將錄音檔放上網路,並發文指出「A棟的智障請出來,聲音大到半夜起床來裝個水,一開門就聽到整條走廊叫得到處都是」等。

當事人知情後憤而報警,警方循線通知廖男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法辦。對此,廖男應訊時辯稱,這對情侶經常發出噪音,造成眾人的困擾,他投訴後未能解決此事,才會將錄音檔上傳網路,提醒這對情侶收歛一點,自己純粹為了公益,並不知道錄音及貼文等行為違法。

但法官認為,廖男將錄音檔上傳至網路供人觀覽,並加註貶低當事人社會評價的文字,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及名譽。但也考量到廖男坦承犯行,並與當事人達成和解,遂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他拘役50日,至於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部分則判3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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