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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車禍竟遭「絞刑式骨折」 頸椎骨折差點癱瘓

「絞刑式骨折」患者中,有人可自由行走,但也有人因此而癱瘓。(示意圖/Pixabay)

「絞刑式骨折」患者中,有人可自由行走,但也有人因此而癱瘓。(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66歲老翁日前騎機車時不慎發生車禍,雖然到院時意識清楚,但身體多處疼痛;醫生檢查後發現他的第二頸椎峽部骨折,又稱為「絞刑式骨折」,差點造成終身癱瘓。所幸老翁接受手術後第三天就能使用助行器行走,最終也「抬頭挺胸」順利出院。

老翁車禍被送到醫院時,頸部、肩部、胸部及背部有多處疼痛,檢查後發現鎖骨、肋骨、骨盆骨折,而且還有相當危險的「絞刑式骨折」,也就是罕見高位第二頸椎峽部骨折。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表示,「絞刑式骨折」一辭源於16世紀的絞刑,因頸部在瞬間遭急速拉扯,導致第二頸椎脫位骨折。

老翁手術前(左)、後對照X光片。(圖/亞洲大學附屬醫院)
老翁手術前(左)、後對照X光片。(圖/亞洲大學附屬醫院)

李建裕指出,「絞刑式骨折」常見於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或駕駛,臉部因車禍而撞上擋風玻璃所導致;高度衝撞的運動如美式足球、拳擊等,也可能造成「絞刑式骨折」。

李建裕表示,「絞刑式骨折」需盡快就醫治療,不可延誤。(圖/亞洲大學附屬醫院)
李建裕表示,「絞刑式骨折」需盡快就醫治療,不可延誤。(圖/亞洲大學附屬醫院)

「絞刑式骨折」不像其他頸椎骨折會出現四肢麻痺、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立即性神經症狀,李建裕表示,這類患者反而僅有頸部會有強烈疼痛;少數幸運的人,甚至還能邊痛邊走路,故常被誤認為一般扭傷或拉傷,反而延誤就醫時機。

老翁經過醫生評估多種手術法,最後以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李建裕指出,高位頸椎佈滿重要動脈、靜脈、頸髓及神經根,必須評估患者情況後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