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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喋血!越籍漁工暴起猛刺印籍船員心臟 警歷時1月逮人

專案小組攻堅上傳,將殺人的陳姓月即移工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專案小組攻堅上傳,將殺人的陳姓月即移工逮捕歸案。(圖/翻攝畫面)

高雄籍一艘遠洋漁船今年4月28日於印度洋距南非開普敦東南方約674海浬之公海上作業時,因故發生越南籍船員失控持魚刀刺殺印尼籍船員事件。漁業署獲報後也緊急召開跨部會會議,由海巡署將漁船戒護返台後,再與刑事局國際刑警科、高雄市警局等單位配合攻堅,順利將反鎖在船艙的越南籍陳姓男子拘提到案。

初步了解,整起事件雖然為外國人之糾紛事故,且事發當時位在公海上,船長也為越南籍,但船艦及航空器均為我國所屬,屬領土之延伸,故我國具審判及管轄權。

回顧整起事件,該名遭到殺害的印尼籍船員當日在冷凍區整理漁貨時,無故遭越南籍陳姓船員持漁刀殺害,陳男憤而持刀朝印尼籍船員心臟猛刺,待他倒地後再持刀猛刺,隨後便躲進船艙的儲藏室躲藏,而船長見狀也立即將艙門反鎖,並駛向模里斯西尋求援助,不過模國以該案發生在公海為由,僅同意停靠模國路易士港,並協助人道行政援助,拒絕啟動司法偵查。

據悉,殺人的陳姓越南籍船員先前就有傷人紀錄,不過由於其犯下案情輕微,船家起初並不以為意,認為調換陳男的工作環境,就能好一點,未料換船後陳男卻因不明原因暴走殺害同船船員,也讓船家因此無法進行海上作業,粗估至少損失2000萬元。至於陳男的詳細犯案動機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刑事局派駐南非警察聯絡官接獲通報後立即趕赴模里西斯,於模國同意下,登船初步採證,鞏固相關事證,惟犯下整起事故的陳男仍拒絕交出兇刀,為能進行司法偵審並追溯犯行,該船於5月16日啟程返臺,歷經近1個月之航程,於近海時在海巡署偉星艦及PP-10075艇之戒護下,順利於6月14日返抵我國並停靠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五海巡隊之公務碼頭,由專案小組上船攻堅,順利將越南籍犯嫌拘提到案;此外,為重建犯罪現場,刑事局鑑識科人員亦上船採集微物跡證。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涉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刑事局指出,本案為跨部會機關通力合作,順利戒護漁船回臺,並將越南籍殺人犯嫌繩之以法,對任何在我國主權領域內之犯罪,不分國籍,均全力偵辦,宣誓我執法機關打擊犯罪無國界之決心,維護我漁船在海上之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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