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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性侵未遂」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 他首度發聲:努力捍衛清白

炎亞綸晚間7點多自行前往士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獲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炎亞綸晚間7點多自行前往士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獲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炎亞綸今天上午在2名律師的陪同下,前往北市婦幼隊製作筆錄。士林地檢署3日也指揮台北市警局婦幼警察大隊兵分3路,搜索炎亞綸的住處、工作室等地,檢方晚間依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炎亞綸首度回應,表示會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努力捍衛自己清白。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性愛片,檢警今天同步搜索約談。(圖/翻攝畫面)
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控訴性侵、偷拍性愛片,檢警今天同步搜索約談。(圖/翻攝畫面)

《ETtoday新聞雲引述炎亞綸說法,目前最重要就是全力配合司法調查,「有一些事情我也會努力捍衛我自己的清白」。他表示不方便透露哪些是他認為被誤解的部分,因為偵查不公開,他也不會透露自己的情緒,「因為這不重要」。

對於他上午搭偵防車赴警局作筆錄,被質疑耍特權躲避媒體,炎亞綸表示,希望記者朋友的長官們不要太苛責下屬,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才會有下午追車的動作,也請檢警長官們不要苛責底下的警員,因為他們也是為了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所以才會出現比較混亂的狀況。

北市婦幼隊上午9點40分左右約談炎亞綸,歷時3小時,他步出婦幼隊時,面對媒體提問案情和警詢內容,僅回答「不要亂猜測」、並謝謝媒體關心就離去,另外,警方同時出示搜索票,陪同炎亞綸赴台北市天母西路住處及松山區八德路上的工作室等3處進行搜索。晚間7點多,炎亞綸自行前往士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

炎亞綸被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

由於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3到10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深偽換臉(Deepfake)性影像,均屬刑事犯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散布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

婦幼官員指出,全案屬公訴罪,不過案件詳情及相關法律責任仍需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如今炎亞綸則主動赴婦幼隊接受訊問,訊後再赴士檢接受檢察官複訊,據《三立新聞網》指出,訊後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諭令5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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