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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統趨於癱瘓 曹興誠率領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呼籲立委盡速修法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舉行「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記者會,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在會中建議,應從修法面著手。(圖/黃鵬杰攝)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舉行「救治司法癱瘓的二支箭;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記者會,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在會中建議,應從修法面著手。(圖/黃鵬杰攝)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將滿6週年,但如今地檢署未偵結的案件逐年增加,司法人員紛紛出走,司法體系趨於癱瘓,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今(12)日召集聯電創辦人曹興誠、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國民黨立委游毓蘭、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等,在立法院餐廳召開記者會,呼籲檢警專業分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是由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出資創辦,曹興誠表示,過去大眾討論司法改革,重點比較關注司法體系品質的提升,例如淘汰恐龍法官,消除檢察官、警察的徇私舞弊等等。但現在司法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心血管嚴重堵塞。司法體系處理案件遲緩異常,幾乎癱瘓。

曹興誠坦言,過去大眾都寄望於司法院或行政院進行司法改革,而其實改革的主戰場應該在立法院,先求法律合理、跟得上時代,才能期待行政和司法有所進步。台灣現在已經進入主權在民的時代,不該再期待上對下的德政,而應該主動承擔公民的責任,團結起來,成為司法改革的發動機,也期待關心司法的立委,能夠盡速完成必要修法。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認為,目前台灣司法血管堵塞,已接近休克,應緊急做心血管繞道手術。其方法非常簡單,就是仿效其他民主國家, 刑事案件主要交由警察偵辦,再移請檢察官決定是否起訴並負責法庭攻防。兩者分工合作,避免職權重疊,如此可將司法資源做合理配置,刑事案件的處理效率定然可以立刻得到改善。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更表示,檢察官在一審敗訴後,現行體制容許檢察官不需任何理由,即可上訴,此現象極不合理。一則容易讓檢察官輕視一審,草率起訴;二則容易造成無辜被告之二度或多次傷害,三則增加司法壅塞,讓司法效率問題更形惡化。 因此應該規定,檢察官一審敗訴以後,除非有重大理由,否則不得上訴,以落實「刑事妥速審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