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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中壢分局!要13歲少女當餌害「被性侵得逞」 她嗆:只會求績效讓長官升官

桃園市中壢分局疑發生「違法值勤」與「不當辦案」,害13歲少女遭到性侵。(示意圖/Photo-AC)

桃園市中壢分局疑發生「違法值勤」與「不當辦案」,害13歲少女遭到性侵。(示意圖/Photo-AC)

桃園市中壢分局爆出嚴重疏失,慘害未成年少女遭性侵。一名報案並配合警方要求,充當誘餌引出找她性交易的13歲少女,竟在員警眼前被張姓男子帶走並性侵得逞,且警方直到張男放少女下車才逮人,消息曝光引發各界譁然。

少女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後,被誘騙拍自拍裸照、以公開裸照威脅性交易,於是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少女同意配合辦案後於同年11月9日深夜與張男見面,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未料,少女從遭恐嚇上車,到被載到300公尺外路邊強迫口交過程,警方都未出面抓人。

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怒批,這起發生在2020年的事件,竟要經由起訴書揭露並引爆民怨,中壢分局才要「瞭解過程,釐清責任」,態度之敷衍令人髮指,加上該分局2021年發生違法盤查的「大外割」事件,今年也出現報復性毆打的「超商浩克」事件,顯見問題並非在個別員警,而是該分局缺乏法治觀念,只會要基層追績效讓長官升遷,從未落實檢討。

余佳蒨直言,這是完完全全的違法值勤,若中壢分局喪失檢討能力,除應咎責分局長、所長、偵查隊長外,上級督導單位也應說明如何整頓,別讓憾事再發生。律師陳又新也痛批,少女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這已不是「烏龍」一詞能概括,且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

對此,中壢分局回應,事前曾多次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未料還是上車,員警想追車也追不上,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並逮捕張男,且少女對車內發生的事情隻字未提,等後來在法院審理才得知此情節,後續會再深入追查,若同仁有疏失,定會追究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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