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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類場所」今起禁用PLA免洗餐具!環保局:違者最高罰6千元

全台自8月1日起,擴大禁用PLA免洗餐具。(圖/環保署提供)

全台自8月1日起,擴大禁用PLA免洗餐具。(圖/環保署提供)

全台自今(1日)起擴大禁用生物可分解塑膠(PLA)免洗餐具,針對列管的8大類場所、共計1萬1144家業者進行現場稽查,若查出違法事證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另外,為響應環保政策,星巴克即日起停止提供免費購物紙袋,顧客如需購買環保袋,則要收費1至5元不等。

北市環保局宣布,自8月1日起全國擴大禁用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材質的杯、碗、盤、碟、餐盒等免洗餐具,同時呼籲民眾主動拒絕PLA免洗餐具,另將依法針對轄內列管之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共計1萬1144家業者進行現場稽查輔導作業,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主要是由植物澱粉如玉米、馬鈴薯等碳水化合物作為原料發酵製成,在海洋、土壤環境難以被分解,而國內目前尚無相關堆肥處理辦法,因此只能焚化處理,無法再循環。

另外,星巴克全門市即日起,停止提供免費購物紙袋,鼓勵消費者自行攜帶購物袋並重複使用,顧客如需購買環保袋,門市可提供加價選購,2杯塑膠袋一個1元;4杯塑膠袋一個2元;小、中禮袋一個3元;大禮袋一個5元,而購買節慶禮盒或原本就附贈專屬禮袋的則不予收費,預估未來一年將可減少超過600噸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