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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牧用地「魚目混珠」 也劃入 審計部:漁電共生管控失靈

審計部公布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點出漁電共生管制機制不足。圖為漁電共生示意圖。(圖/台南市農業局漁業科提供、程炳璋台南傳真)

審計部公布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點出漁電共生管制機制不足。圖為漁電共生示意圖。(圖/台南市農業局漁業科提供、程炳璋台南傳真)

民進黨政府訂下2025年綠能發電占比達20%的目標,大力推行再生能源,不過,審計部近日公布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漁電共生缺乏管控機制,公告區多夾雜未符編定用途土地,更有高達5成面積未取得養殖漁業登記證;此外也點名台電公司,在再生能源併網的輸配電容量不足,仍有近千件再生能源設備等待申設,應該檢討。

審計部報告指出,中央規畫2025年漁電共生目標裝置容量是4400MW(百萬瓦),約需1萬餘公頃的土地,截至去年9月底,漁電公告區已達1萬5921公頃,但公告區的養殖池因早期地籍不清、重測、界址偏移等,漁電先行區內未符編定用途就有112公頃。

審計部也對比「環社議題辨認結果地號對照表」和漁業署2016、2017年養殖池申報清冊,有767公頃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被劃入漁電共生區,其中95公頃推估在容許辦法修正前已無養殖事實,不符漁電共生申設條件。

報告也提到,合法用水是漁電共生的容許使用要件之一,但漁電公告區有5成面積未取得養殖漁業登記證,雲林縣、嘉義縣及台南市等縣市又不以具備水權為核發登記證要件,難以揭露合法用水狀況。

針對漁電共生設置場是否有實際從事養殖,漁業署指出,業者申請水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數量少,主要還是以購買魚苗及飼料單據等機制確認,進而導致設置場養殖產量與品質驗證措施不足。

針對再生能源輸電部分,審計部也指出,台電併網容量不足,導致業者在申設時卡關,截至去年底,再生能源裝置申請等候併網的案件仍有954件、裝置容量約417MW,等候逾2年者有126件,目前已函文檢討。

等候那麼久,外界質疑是饋線蟑螂占線問題,台電發言人蔡志孟表示將了解,強調再生能源容量併網工程,民眾對有些工程有意見,得持續溝通,「台電已是拚了命在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