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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翁騎車誤上國道害連環撞 緊急送醫保命還得遭移送法辦

黎姓老翁今日凌晨騎機車誤上國道,又因逆向而與汽車發生擦撞,所幸他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圖/翻攝畫面)

黎姓老翁今日凌晨騎機車誤上國道,又因逆向而與汽車發生擦撞,所幸他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林口今日凌晨驚傳車禍,81歲黎姓老翁疑似路況不熟,騎機車從桃園交流道誤上國道,逆向行經南向40.3公里時與31歲李姓女子駕駛的汽車發生擦撞,36歲張姓男子因閃避不及又撞上老翁機車,老翁被撞飛、倒地不起,緊急送醫後保住一命,警方後續則會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今日凌晨5時許,國道1號南向40.3公里突然傳出驚人巨響,李女當時行駛路上,發現老翁騎機車逆向而來,李女反應不及、發生擦撞,老翁則連人帶車被撞倒在地。

突然其來的事故也讓張男來不及反應而撞上老翁的機車,黎姓老翁則傷勢嚴重、倒地不起,緊急送醫後發現他右手骨折、氣胸及身體多處挫傷,所幸無生命危險,後續送林口長庚醫院就醫。

警方確認2名汽車駕駛的酒測值為0,黎翁也因氣胸無法實施酒測,而他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依法製單舉發,另也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國道警方指出,6月30日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施行,新增規定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迴車、倒車、逆向行駛等行為,納入第43條危險駕駛處罰,且提高罰鍰上限,從原本的2萬4000元提高至3萬6000元,並吊扣牌照6個月。

國道警方呼籲,民眾如不慎逆向誤上國道,應減速慢慢往外側車道移動後停靠,點亮大燈不要熄火,下車後找尋安全場所,利用高速公路「1968App警政報案」直接向該路段公路警察大隊報案爭取時效,等待警方到場協助,切忌繼續行駛,以免造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