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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董座認「大股東賣股」 曝鏡電視高層下令選前不許有動作

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今日發聲明表示,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圖/報系資料庫)

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今日發聲明表示,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圖/報系資料庫)

NCC曾要求鏡電視8大股東須簽不賣股、不找人頭的切結書,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15日)前往北檢告發鏡週刊社長裴偉等7人涉嫌洗錢、偽造文書等罪。對此,鏡電視前董座陳建平也發聲明稿稱,他早就稱鏡電視新聞台本是一件臭不可聞的弊案,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甚至前往北檢刑事告發,但一年過去,案件宛如憑空蒸發,擔憂北檢成為政黨權貴的禁衛軍。

陳建平表示,NCC放水通過「鏡電視新聞台申請負責人變更案」後,他曾發聲明指控鏡電視新聞台的弊案,牽涉到執政黨黑手的不當干預,以及掌權者的一路護航,NCC棄守獨立機關的職責,自甘墮落為聽命辦事的政黨附庸,導致本可透過行政程序處理的鏡電視負責人變更案,被迫上綱至刑事告發程序。陳建平說,「的確有鏡電視大股東賣出鏡電視股權的事實!」他強調,若檢察官傳喚他出庭作證,定將遵守法律、誠實證言,但他必須要沉重地說,對北檢是否能秉公辦案,他已瀕臨徹底喪失信心的臨界點。

陳建平說,他去年5月曾針對鏡電視涉嫌違法淘空的背信犯罪行為,檢附事證向北檢提出告發,去年8月更前往北檢作證說明,一年過去,整起案件卻宛如憑空蒸發、毫無具體偵查進度,經法界友人透露,高層已下令該案在選前不許有任何動作,承辦檢察官根本不敢忤逆上意,更不想得罪掌控龐大媒體勢力的裴偉,所以刻意擱置至今。

陳建平直言,他不願相信,也不敢相信,台灣司法檢調沈淪至此,竟然屈從高層與綠媒的壓力,縱容為非作歹者逍遙法外,近來又看到竟然有比他更晚告發、也比鏡電視背信案更為複雜的刑事案件,竟然都已紛紛起訴,該案卻依舊石沉大海。陳建平表示,難道,如同立法委員前所公開控訴的「黨、媒、檢已然緊密結合為三位一體」,不僅是觀高層上意辦事,也不敢得罪裴偉所掌控的鏡媒體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