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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告不起訴 高雄正宮再轟「法院認證小三專業戶」下場慘了

羅姓正宮被處罰金1萬元。(示意圖/Pexels)

羅姓正宮被處罰金1萬元。(示意圖/Pexels)

高雄一名羅姓正宮因不滿陳女與老公交往,在臉書影射對方挨告。後續她貼出不起訴處分書,並配上「小三專業戶」,再度挨告。橋頭地院審理後,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對羅女處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羅姓女子因不滿陳姓女子與其配偶交往,竟在臉書發表影射陳女的言論,因此被提告,不過最終不起訴處分。怎料到,羅女居然又於2022年10月4日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下,於臉書標記陳女帳號,張貼「法院認證的小三專業戶又私生活感情淫亂不檢點」、「丟臉」等文字,還附上不起訴處分書。

陳女不滿,因此再次提起告訴。對此羅女坦承,確實有在臉書個人頁面,張貼貼文。不過她辯稱,自己沒有任何妨害名譽的犯意。

法官審理後認為,羅女不思理性解決感情紛爭,竟率以前述文字誹謗陳女,足以貶損陳女名譽、人格及社會評價,致陳女有精神上痛苦,顯見其欠缺尊重他人人格法益之觀念,考量羅女是原配而發表上開言論動機,最終也坦承犯行,然而迄未達成和解,因此依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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