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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珠法案3】大學法修正東南亞配考大學有優惠 陸配不行

陸配曾經為了爭取權益、不受歧視,前往移民署前抗議,但是否得到解決,仍是問號(圖/報系資料照)

陸配曾經為了爭取權益、不受歧視,前往移民署前抗議,但是否得到解決,仍是問號(圖/報系資料照)

立院本會期遺珠法案,另一個引發矚目的焦點是《大學法》第25條修正案,該案在綠營立委主導下,完成三讀;從即日起,新住民配偶來台、在未完成歸化國民程序前,可循外生或僑生升學管道就讀大學,名額採「外加」方式處理,不影響本國學生讀大學權利,對於有心進修的外配而言,是利多;但弔詭的是,「外籍配偶」人數最大宗的陸配,卻仍不能適用該項修正案。據了解,藍委雖曾主張陸配也適用,教育部也不反對,但在綠委杯葛下,陸配權益最後仍遭犧牲。

《大學法》第25條修正案的三讀,再度凸顯「陸配究竟算不算新住民配偶」的爭議老話題,因為目前外籍配偶中,陸配人數最多,朝野口頭上雖都說陸配也是自己人,但陸配權益不及東南亞及其他國籍配偶,卻是不爭事實。例如,陸配報考國內大學科系有國安考量、部分敏感科系仍不開放陸配報考,如今,新住民外配在未入籍前可以報考國內大學,但已受「國安考量限制」的未入籍陸配就是不能適用,讓政客重視陸配權益的口號,顯得更荒謬。

立委私下透露,大學法第25條有「玩文字遊戲」之嫌,因該案特別強調「依照《國籍法》規定」文字;表面上看,所有新住民外籍配偶應一體適用,但進一步研究就不難發現,陸配與港、澳配因不適用《國籍法》,須適用《大陸港澳人民條例》「在後巷被悄悄排除」。有別於綠委爭取「香港反送中事件受影響港生台生」回台以「外加名額」唸大學,東南亞配偶在未完成歸化程序前也能比照辦理,外配總數最多的在台「陸配」人權是否被公平對待,答案不言可喻。

其實,《大學法》修正的過程中,教育立委林奕華已注意到該缺失,另提案修正,主張陸配也是新住民配偶,應一體適用,但卻遭綠委強烈抨擊杯葛,而當時國民黨中央也因正身陷不分區立委提名風暴被叮得滿頭包,對於林奕華的提案並未正視回應,教育部聽說扯上外配國籍爭議,也揚言有意撤案,林奕華在孤掌難鳴下,又擔心被綠營網軍套上「挺陸配、不顧外配權利」的紅帽子,也只能讓該案依照綠營版本完成三讀,等下一屆在設法修法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