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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中坑16名新兵營區打群架送辦 通通不起訴!原因曝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8月間發生新兵營區打群架流血衝突,通通被送辦,檢方日前偵結,全部不起訴處分。(圖/翻攝Google Map)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8月間發生新兵營區打群架流血衝突,通通被送辦,檢方日前偵結,全部不起訴處分。(圖/翻攝Google Map)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精南營區(新訓中心),8月29日發生新兵營區打群架事件,起因為進行3000公尺體能測驗時,2名不同連新兵起口角,進而引爆肢體流血衝突,事後,打群架新兵全被憲兵隊以《妨害秩序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日前偵結,涉案16名新兵全部不起訴,理由是打架地點發生在營區內,而軍營是封閉場所,不構成刑法第150條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回顧案情,九三軍人節前夕,陸軍步兵嘉義中坑257旅8月29日上午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時,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的新兵,與不同連的新兵互看不順眼,雙方因而起爭執爆發口角,引發肢體衝突,打成一團。

事後,嘉義憲兵隊調查後,依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將全案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日前偵結,16名新兵全部不起訴。

檢方指出,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是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的場所聚集3人以上,有強暴脅迫行為,此鬥毆案雖然發生在火力連集合場,不特定人可自由進出,但此集合場在軍事營區內,軍營客觀上屬於封閉場所,不構成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因此16名新兵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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