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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徵收金3千萬…遭子女怨不公平「偏心小兒子」 老婦慘無人顧靠贍養費度餘生

一名婦人將房屋徵收金分給4名子女,卻沒人願意照顧她。(示意圖/Pexels)

一名婦人將房屋徵收金分給4名子女,卻沒人願意照顧她。(示意圖/Pexels)

大陸一名老婦將房屋徵收的7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100萬元)補償金分給4名子女,但因為分給小兒子較多,造成另3名子女認為母親偏心,因此心中怨氣,拒絕照顧老婦。

根據陸媒報導,2021年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接收了一起分產案件,指出一名82歲的程姓老婦育有4子女,當時將房子徵收的700多萬元人民幣補償金,其中的約400萬元(約新台幣1769萬元)分給小兒子,200多萬元(約新台幣884萬元)分給大兒子,其餘的2個女兒則是分得各50多萬元(約新台幣221萬元)。

原本程婦想著要輪流在4子女家居住養老,不料在大兒子及其中一個女兒家輪流居住2個月後,就因為生活細節等問題鬧出矛盾,無奈之下便開始住在小兒子家。怎料,小兒子因為金錢糾紛導致房屋遭法拍、背負債務,現在跟母親在外租屋卻也無力負擔租金、生活開銷及醫療費用。

另3名子女則認為母親偏心,又一直私自貼補小兒子,對其心生怨氣,因此不願意盡贍養義務,但最後經調解後,達成共識每人給予8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538元,共約1萬4千元)作為母親每月的贍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