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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車牌被註銷還開上路 遇警盤查「手狂抖」遭搜出2.2克K他命

高雄市32歲縣姓男子懸掛註銷車牌上路,被警方察覺有異後攔查,因面對盤查神情緊張、雙手狂抖,引起警方進一步搜查,當場查獲2,2公克K他命。(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32歲縣姓男子懸掛註銷車牌上路,被警方察覺有異後攔查,因面對盤查神情緊張、雙手狂抖,引起警方進一步搜查,當場查獲2,2公克K他命。(圖/翻攝畫面)

高雄市三民區覺民路與平等路昨日有1輛懸掛註銷車牌的車輛出沒街頭,引起巡邏警方注意,上前盤查時卻見縣姓駕駛「雙手狂抖」,並宣稱自己「手抖是正常的」,但是警方仍對其起疑心,並在車上查獲2.2公克的K他命,當場將縣姓男子帶回警局,全案依法偵辦。

據悉,32歲縣姓男子在21日駕駛著1輛白色賓士車,而當時車輛所懸掛之車牌已遭註銷,就在行經至三民區覺民路、平等路路口時,遇上正在巡邏的民族派出所員警,員警察覺車牌有異後便上前攔查;縣男遭警方盤問時,不斷自稱「車輛來源沒有問題」,但是只見其邊回答問題雙手一邊狂抖,雖然其解釋道「我正常人、這正常」等語,但如此一來更引起警方警覺心,對縣男及其車輛進行搜查。

警方表示,巡邏員警發現該車輛車牌已遭註銷上前盤查時,縣男自稱「車輛是自己買的,因沒去驗車才遭註銷」,但因發現駕駛人面對盤查時神色緊張、不自然,且雙手異常「抖不停」,警方立即要求進行車輛搜查,赫然在車上查獲裝於塑膠瓶內的三級毒品K他命,約2.2公克,當場帶回縣男並查扣罪證。

三民二分局民族派出所說明,警方發現毒品後,當場將縣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裁罰;懸掛註銷車牌上路部分,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4款,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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